工学部2026年度实验室及科研平台建设项目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科教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建设管理,确保实验室建设项目科学、合理、可行,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现决定近期对预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开展论证工作,请各中心做好论证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目的
通过论证,明确各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和预期效益,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需求,确保建设的科学性、实用性和经济性。
二、论证范围
本次论证范围为各科教中心2026年度预申报的实验室及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注 |
科教中心 |
1-1 |
产业学院建设 |
伺服控制技术研究所 |
工程训练中心 |
2-1 |
科研创新平台 |
具身智能机器人实验室 |
大数据与计算机应用科教中心 |
2-2 |
科研创新平台 |
校园能耗监测平台 |
土木建筑科教中心 |
2-3 |
科研创新平台 |
超精加工与智能制造平台 |
机电交通科教中心 |
2-4 |
科研创新平台 |
绿色低碳材料科研平台实验室 |
材料工程科教中心 |
3-1 |
实验室建设 |
机械创新实验室 |
机电交通科教中心 |
3-2 |
实验室建设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实验室 |
材料工程科教中心 |
3-3 |
实验室建设 |
智能感知综合实验室 |
电子信息科教中心 |
3-4 |
实验室建设 |
智能施工与机器人实验室 |
土木建筑科教中心 |
3-5 |
实验室建设 |
绿色低碳建筑实验平台 |
土木建筑科教中心 |
三、论证原则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实验室建设应以学校发展规划为根本依据,以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满足人才培养目标需要为宗旨,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彰显特色、优化布局、资源共享、提高效益”的原则。
(二)科学论证,注重实效。各申报单位应充分调研,深入分析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实际需求,确保项目建设内容科学合理,预期效益明确可期。
(三)资源共享,避免重复。统筹整合相近学科资源,推进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提升使用效率,杜绝重复建设。
四、论证内容
各申报单位应就以下内容进行充分准备和汇报: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对学科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的支撑作用,现有实验条件的不足与缺口。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技术方案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场地安全情况、设备选型与配置方案、人员配备情况等。
(三)建设目标与内容:实验室的功能定位、建设规模、主要设备清单及配置数量。
(四)经费预算:项目总投资额、设备购置预算、经费来源及使用计划。
(五)预期效益:项目建成后可支撑的课程、实验项目、受益学生规模、开放共享计划及预期使用效益。
(六)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配置及安全风险评估。
五、论证方式与要求
(一)论证方式
采取“申报单位陈述—专家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论证。
1.各申报单位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2.汇报结束后接受专家提问答辩,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专家组根据汇报和答辩情况进行合议,形成论证结论。
(二)汇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须提前准备汇报PPT,内容应涵盖上述论证内容的各个方面。
2.汇报应突出重点,数据详实,论据充分。
3.涉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的,须单独说明设备选型理由及可行性。
(三)材料提交
各申报单位须于论证会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相关管理部门:
1.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含项目建设方案)附实验室环境安全检查自评表
2.汇报PPT电子版
六、论证时间与地点
论证时间:6月25日14:30。
论证地点:智信楼201
七、其他事项
(一)各科教中心应高度重视本次论证工作,认真做好项目调研和论证准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未落实建设场地、未明确管理人员配备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通过论证。
(三)论证不充分的项目不予立项。
(四)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及PPT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赵鹏涛微信。
特此通知!
工学部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