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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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部2026年度实验室及科研平台建设项目论证工作的通知

工学部2026年度实验室及科研平台建设项目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科教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建设管理,确保实验室建设项目科学、合理、可行,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现决定近期对预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开展论证工作请各中心做好论证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目的

通过论证,明确各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和预期效益,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需求,确保建设的科学性、实用性和经济性。

二、论证范围

本次论证范围为各科教中心2026年度预申报的实验室及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科教中心

1-1

产业学院建设

伺服控制技术研究所

工程训练中心

2-1

科研创新平台

具身智能机器人实验室

大数据与计算机应用科教中心

2-2

科研创新平台

校园能耗监测平台

土木建筑科教中心

2-3

科研创新平台

超精加工与智能制造平台

机电交通科教中心

2-4

科研创新平台

绿色低碳材料科研平台实验室

材料工程科教中心

3-1

实验室建设

机械创新实验室

机电交通科教中心

3-2

实验室建设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实验室

材料工程科教中心

3-3

实验室建设

智能感知综合实验室

电子信息科教中心

3-4

实验室建设

智能施工与机器人实验室

土木建筑科教中心

3-5

实验室建设

绿色低碳建筑实验平台

土木建筑科教中心

三、论证原则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实验室建设应以学校发展规划为根本依据,以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满足人才培养目标需要为宗旨,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彰显特色、优化布局、资源共享、提高效益”的原则。

(二)科学论证,注重实效。各申报单位应充分调研,深入分析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实际需求,确保项目建设内容科学合理,预期效益明确可期。

(三)资源共享,避免重复。统筹整合相近学科资源,推进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提升使用效率,杜绝重复建设。

四、论证内容

各申报单位应就以下内容进行充分准备和汇报: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对学科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的支撑作用,现有实验条件的不足与缺口。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技术方案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场地安全情况、设备选型与配置方案、人员配备情况等。

(三)建设目标与内容:实验室的功能定位、建设规模、主要设备清单及配置数量。

(四)经费预算:项目总投资额、设备购置预算、经费来源及使用计划。

(五)预期效益:项目建成后可支撑的课程、实验项目、受益学生规模、开放共享计划及预期使用效益。

(六)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配置及安全风险评估。

五、论证方式与要求

(一)论证方式

采取“申报单位陈述—专家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论证。

1.各申报单位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2.汇报结束后接受专家提问答辩,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专家组根据汇报和答辩情况进行合议,形成论证结论。

(二)汇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须提前准备汇报PPT,内容应涵盖上述论证内容的各个方面。

2.汇报应突出重点,数据详实,论据充分。

3.涉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的,须单独说明设备选型理由及可行性。

(三)材料提交

各申报单位须于论证会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相关管理部门:

1.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含项目建设方案)附实验室环境安全检查自评表

2.汇报PPT电子版

六、论证时间与地点

论证时间6月25日14:30

论证地点:智信楼201

七、其他事项

(一)各科教中心应高度重视本次论证工作,认真做好项目调研和论证准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未落实建设场地、未明确管理人员配备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通过论证。

(三)论证不充分的项目不予立项。

(四)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及PPT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赵鹏涛微信。

特此通知

工学部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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