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概况
规章制度
工学部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工学部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学部所有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公共实验室等。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条:科教中心实验室管理专员职责

作为科教中心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本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总责。

定期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问题。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员职责

负责日常安全巡查,记录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负责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第五条:实验人员职责

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和仪器。

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个人安全防护能力。

及时报告实验室内的安全隐患和事故,积极参与事故应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准入制度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完成安全培训,并通过安全知识考核。

特定实验室或高风险实验操作需获得相应资质或授权。

第七条:安全检查制度

实验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查记录需存档备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需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时完成整改。

第八条:危险品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类存放。

实行危险品领用登记制度,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可控。

第九条:应急预案制度

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化学品泄漏等突发事件,制定具体应急预案。

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

实验室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范、仪器操作、急救知识等。

安全培训记录需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新入职人员培训

新入职教师和学生必须在入职或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安全培训。

培训合格后,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进入实验室的必要条件。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提高学部实验室管理和工作水平,提高学部全体师生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确保教学、科研正常有序开展,经学部研究决定,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名单

 长:张崇杰(书记)

副组长:路素青(产教融合办主任、副书记)、曾秋菊(副书记)

 员:张勤、刘建秀、刘成波、张发厅、乐丽琴、邵开丽、赵亚敏、刘洁、刘德波、蒋爱云、肖娜

安全秘书:赵东旸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产教融合办)

主任:路素青

副主任:赵鹏涛(计算机管理中心负责人)

成员:赵东旸(实验室资产管理专员)、王昂(土木建筑中心副主任)、秦记峰(大数据与计算机应用科教中心副主任)、于沛(机电交通科教中心实验室管理专员)、李慧(基础科教中心实验室管理专员)、宋伟中(电子信息科教中心实验室管理专员)、刘朝中(工程训练中心实验室管理专员)、赵新莉(材料科教中心实验室管理专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学部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与学部整体发展同步推进。

定期组织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实验室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验室安全重大问题。

审定实验室安全预算,保障实验室安全工作所需资金和资源。

审核实验室建设、改造项目中的安全设施设计,确保新建、改建实验室的安全标准。

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对实验室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2.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至少每周一次,并做好详细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具体实施,包括编制培训教材、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监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理,确保合规管理。

负责实验室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更新。

建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负责实验室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档案。

协调校内外资源,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参与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

 


工学部实验室管理运行架构




1.组织架构





 


2 实验室管理架构





 






 


 

3.实验室管理负责人及职责

管理部门

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责

产教融合办

路素青

工学部分党委副书记

负责工学部实验室发展、建设、管理的领导工作。

产教融合办公室

刘成波

产教融合办主任助理

负责工学部实验室发展、建设、管理等任务部署

产教融合办公室

赵东旸

专职实验室管理干事

负责对上沟通、对下协调,学部实验室的保障服务和实验室相关具体事宜工作。

计算机管理中心

赵鹏涛

计算机管理中心负责人

负责学部计算机管理中心的建设发展;

17个计算机房的实践教学安排及计算机的维护和管理。

工程训练中心

刘德波

工程训练中心主任

负责创客工厂和金工实习的实验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

电子信息科教中心

乐丽琴

电子科教中心副主任

负责本中心实验室的发展建设和具体管理工作,包括实验室管理员的管理培训及日常考核。

 

大数据科教中心

秦记峰

大数据科教中心副主任

机电工程科教中心

肖娜

机电工程科教中心主任

材料工程科教中心

蒋爱云

材料工程科教中心副主任

基础科教中心

刘洁

基础科教中心主任

汽车交通科教中心

于沛

汽车交通科教中心实验室负责人

土木建筑科教中心

王昂

土木建筑科教中心副主任

 


工学部实验室准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学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人员准入,保障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学部所有实验室的准入管理,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及公共服务类实验室。

第二章 准入条件

第三条 实验室准入人员包括教师、学生、科研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所有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安全培训:通过实验室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掌握实验室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健康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实验室安全的健康问题。

权限审批:经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教师批准,并办理相关准入手续。

第三章 准入流程

第四条 实验室准入流程如下:

申请:拟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需填写《实验室准入申请表》,并提交至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教师。

培训与考核:申请人需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

审批: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签订安全责任书:申请人需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承诺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发放准入证件:审批通过后,实验室为申请人发放实验室准入证件(如门禁卡、工作证等)。

第四章 实验室行为规范

第五条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着装要求:进入实验室需穿着实验服或防护服,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安全操作: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规操作或擅自更改实验方案。

设备使用:使用仪器设备前需熟悉操作规程,使用后及时清理并登记。

危险品管理: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妥善存放和使用。

卫生要求:保持实验室整洁,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和废弃物。

第五章 监督与处罚

第六条 实验室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负责监督实验室准入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对违反实验室准入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警告:对初次违规者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暂停准入资格:对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者,暂停其实验室准入资格。

取消准入资格:对造成严重后果者,取消其实验室准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根据《黄河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依据不同实验室安全风险和安全管理的差异,特制订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1、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

根据实验室存放或实验时所使用试剂耗材、仪器设备、操作过程(检测过程)、废弃物等方面产生潜在风险的高低,将实验室安全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相应的安全风险程度为极危险、高危险、危险、较危险、低危险,依次降低。

1.1.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1)剧毒化学品(含剧毒气体);

2)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3)爆炸品(含民用爆炸品);

4)人间传染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

5)放射性物品。

1.2.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1)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2)易制爆化学品;

3)除剧毒品、易制毒品、爆炸品(含民用爆炸品)、易制爆品外的危险化学品;

4)有毒、易燃、易爆气体;

5)人间传染的第三类、第四类病原微生物;

6)麻醉和精神类药品;

7)有毒有害生物制剂;

8)农药;

9)实验动物;

10)特种设备;

11)马弗炉、电阻炉等大功率加热设备;

12)不带防护罩的机械加工类高速设备;

13)带外置电池的不间断电源(UPS)。

1.3.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1)普通化学试剂;

2)普通生物制剂;

3)非有毒、易燃、易爆气体;

4)烘箱、油浴锅、电热套、电热板、电炉、电热枪、电烙铁、电吹风等加热设备(工具);

5)带防护罩的机械加工类高速设备、超高速离心机;

6)植物培养室、培养箱、冰箱、服务器等24小时不断电设备;

7)高压灭菌锅、小型反应釜等简单压力容器;

8)大型仪器设备;

9)激光设备。

1.4.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1)仪器仪表类设备;

2)机电类设备;

3)电子类设备;

4)印刷机械类设备;

5)医疗器械类设备;

6)体育器械类设备;

7)电动工具;

8)计算机机房;

9)带电脑的语音室。

1.5.五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五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1)简易语音室;

2)除多媒体设备外无其它设备、试剂的实验室。

2、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

(一)五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

1.1.安全责任体系

1)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确定具体分管领导。

2)有明确的专职或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所有实验室都有指定的安全责任人。

3)学校与学院、学院与实验室、实验室与师生层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4)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需向实验者讲解实验室及设备使用的各项事宜,指导教师(导师)需承担学生实验期间的安全责任。

1.2.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具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操作规程、仪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将有操作指导性的制度、规程上墙。

2)建立安全检查和值班值日制度,并做好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得到及时整改。

1.3.安全教育培训

1)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应急演练。

2)建立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与考试系统,组织学生和相关教师学习和考试,发放合格证书,实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

3)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和报道,通过橱窗、网络、微信、手册等途径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温馨提醒,收回学生安全承诺书并归档。

4)指导教师(导师)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贯穿于整个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中,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

1.4.卫生消防安全

1)每间实验室门口挂有安全责任牌,标明安全责任人、责任人电话等信息。

2)实验室内不放无关物品,无废弃物品,不烧煮食物、用餐、吸烟、睡觉过夜,严禁将饮食带入实验室,公共场所、通道无堆放仪器、物品现象,确保消防通道通畅。

3)实验室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所有房间的钥匙有备用,存放在单位办公室或传达室内,由专人管理。不存在门开着而无人的现象。

4)每间实验室配置消防器材,实验大楼粘贴逃生线路指示图,并安装应急指示灯。

5)实验室门上设有观察窗。超过200平米的实验室或楼层具有至少两处紧急出口。实验室内不得使用可燃性蚊香。

1.5.仪器设备管理

1)制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操作注意事项。

2)建立设备台帐,有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的记录。

3)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及时关机并切断电源,包括电脑显示器电源,不能处于待机状态。无电脑、空调、饮水机等随意开机过夜现象。

1.6.用电安全管理

1)电路容量、插座等满足仪器设备功率要求,配有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配置专用插座,长期不用时拔出电源插座。仪器设备接地良好。

2)不私自拉接、改装线路,无多个接线板串联、多个大功率仪器使用同一个接线板、接线板直接放地上、线路老化、使用花线和木质配电板、开关或插座破损未固定等现象。

3)配电箱无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地板上的导线有盖板或护套,加热器采用耐高温阻燃导线。

4)水槽边不安装电源插座,否则要用防护挡板或防护罩隔开。

5)无人状态下,充电器(宝)不能充电过夜。

1.7.实验过程管理

1)进入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高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整洁。实验室内无穿拖鞋、短裤等现象。

2)遵守学校及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规范使用。

3)实验时不能脱岗,通宵实验须两人在场。

4)做好规范的实验记录。

5)实验结束,及时清理和打扫卫生。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关闭水、电、气、门、窗等(有24小时不断电设备的实验室不关电)。

(二)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

在做好五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的基础上,还需做到:

2.1.使用安全管理

1)使用前认真阅读说明书,严格按说明书要求操作。

2)保持整洁,切忌在高温、潮湿、盐雾、雾菌和有强烈振动、干扰电磁场环境中工作,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3)涉及高电压设备,要粘贴警示标识和操作须知,注意身体与高压电绝缘,最好用一只手操作,并站在绝缘板上。

4)实验时遇到有焦味、打火等现象,要立即切断电源,检查电路,排除故障。

5)电子天平不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且用后及时清理。

2.2.用水安全管理

1)了解实验楼自来水各级阀门位置。

2)下水道畅通,无水龙头、水管、冷却水装置连接胶管老化破损漏水问题和自来水龙头开着人离开现象。

3、实验室安全分级实施

1.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的单位为实验室的房间,包括实验辅助用房,如实验准备室、仪器室、库房等。

2.分级就高不就低,即实验室里同时具有较高级别的物品和较低级别的物品,安全风险定为较高级别。

3.根据实验室安全风险级别,进行分级管理。实验室按照本级别的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若实验室里没有本级别的物品,其相应的管理内容不作要求。

4.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申报,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学校审定。

5.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动态管理,经申报、审核后,随时进行调整。

6.实验前要对实验过程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在相应等级的实验室中开展实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7.安全风险等级较高实验室的设备、工具、试剂等原则上不得移到安全风险较低的实验室使用,如果确需临时使用,必须用后及时放回原等级实验室;剧毒品、第一类易制毒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放射性物品严禁移出原实验室使用。

 


、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为保障实验教学中师生的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黄河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从中心实际出发,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并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实施,进行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1、 应急小组

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中心主任(路素青)

副组长:中心副主任(赵鹏涛)

成员:计算机管理中心管理员(王鸿运、胡彬、陈丽、王志刚、程斐斐、马倩)

2、职责分工

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指导教师和实验人员都是事故处理的责任人。单位主管为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全体人员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熟知本预案内容并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3、应急原则:

(1) 先救治,后处理。

(2) 先制止,后教育。

(3) 先处理,后报告。

4、实验室火灾应急预案

(1) 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现场。

(2) 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线路燃烧,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 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 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5) 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5、 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切断电源开关;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或者拨打120急救电话

6、 实验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全面落实学校的相关指示精神和通知要求,全力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扎实做好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应急管理工作,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学部及计算机管理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指导思想高度重视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的决策部署上来,科学面对,有序展开,切实做好学部计算机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

应急原则

1生命至上,健康第一。

2依法依规,科学合理。

3.有效防控,有序推进。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5科学预警,快速反应。

应急组织为及时、有序、科学、高效地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应急管理工作,在学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会同各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学院实验室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等工作。

根据学校及学部安排部署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动员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每个人都要牢记岗位职责,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业务技能,为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提供安全保障。

认真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要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实验室安全的头等大事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尽责,把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积极配合和认真落实防控要求,科学防控,有序推进。

使用实验室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及时联系部门负责人并报告校医院处置。

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报告,迅速组织封锁事发现场,立即对该实验室实施封闭式管理,迅速排查密切接触者,并将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分别隔离,待疑似疫情解除后方可恢复正常秩序。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工学部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学部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学部所有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及公共服务类实验室。

第二章 检查内容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等)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是否完整记录

电气安全:检查电气线路、插座、开关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隐患。

化学品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标签是否清晰,废弃物是否妥善处理。

设备安全: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

环境卫生:检查实验室是否整洁,废弃物是否及时清理,是否存在卫生死角。

安全标识:检查实验室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清晰,应急联系电话是否公示。

人员管理:检查实验室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第三章 检查方式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检查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日常检查:由实验室负责人、产教融合办公室安全管理员每日对实验室进行例行检查,并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每周发布一次安全检查简报

定期检查:由产教融合办联合各科教中心组织安全检查小组,每月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安全隐患或节假日、特殊时期(如寒暑假)、上级专项检查等开展的专项安全检查。

第四章 检查流程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流程如下:

制定计划:根据实验室分级管理制度依照实验室安全等级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内容和责任人。

实施检查:检查人员按照计划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结果。

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验室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复查验收:整改完成后,检查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总结报告:定期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工学部。

第五章 隐患处理

第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般隐患: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整改,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重大隐患:立即停止相关实验活动,并上报工学部,由学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紧急情况:如遇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疏散人员并报警。

第六章 责任与处罚

第七条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安全检查工作。

第八条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或整改不力的实验室,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进行通报批评。

暂停使用:对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暂停其使用资格,直至整改完成。

追究责任: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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